“不知两位警官有何贵干?”在侧面的沙发上坐下后,陈心怡问道,因为在事发后她已经做过笔录,因为在案发时间她有着不在场证明,所以笔录的过程并没有了解很详细,主要也是因为当初是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至于陈龙两位没有穿警服却被她知道是警察,自然是因为前期已经通报并且预约过了。
“林夫人您好,我们这次前来是因为案件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想来向您了解一下情况。”陈龙回到,“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这同事平时没有见过这么豪华的别墅,刚才进来时还一直跟我夸,想四处看一看,我来和您聊一聊事情的发展,不知道方不方便?”这次前来只是简单的调查,陈龙他们自然是拿不到什么搜查令之类的,但是如果可以,总是要想办法创造点机会来看看,有搜查令可以翻箱倒柜,没有的话随便看看,说不定也有一定的机会。
这次和陈龙一同前来的正是要案九组里的彭士曼,人送外号,人肉照相机,其实警察平时取证的时候更多的时候都是用的数码相机,有很多朋友会奇怪,现在的手机摄像功能那么强大,直接用手机拍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那么费事用数码相机呢?难不成是为了显得更加专业吗?
但事实是数码相机的拍摄效果,特别是细节方面的展现是远远要胜于手机镜头的,当然在应急的时候用手机拍摄的证据也可以,但是为了让证据更加完整、清晰的呈现还是用数码相机更好。而彭士曼的作用是更胜于数码相机,有人做过研究,人眼究竟相当于6亿像素的数码相机,而且和相机不同,人眼可以转动,彭士曼的能力就在于眼珠子一转,整个房间的所有正面的内容事无巨细基本上都可以被眼睛记录下来,然后在脑海里慢慢地去搜索,所以陈龙说的随便看看并不是简单看一下的意思,而是士曼走到哪个房间门口看一下,整个房间都可以被记录下来,接下来再回去慢慢搜寻其中的线索就好。
“哦,当然可以,但是请不要上楼,孩子们这几天情绪不高,都还在楼上休息,如果上去了打扰到他们不好。”陈心怡的回答很正常,因为回绝的理由符合人之常情,但给陈龙的感觉却有点异样,这可能就是多年来的职业习惯,容易怀疑别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