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人为什么要追杀你?”
“不清楚,见了我话都不说就打,我逃跑,他们追,就这样。”
“你相信缘分么,这两个人非要把你赶到我怀里才甘心。”
少女大恨,可是明明知道对方是胡说调笑她,却觉得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
男人递给她一个酒杯,给她倒了一杯绿莹莹的看起来口感很不错的酒。然后问道:“今晚天欲雪,能饮一杯否?”
林小簪笑了,她不是那种美丽的让周围一切都失色的类型,她是属于用她的美丽能让周围都增色的美女,不夺任何光芒却能和任何景物交相辉映。皖南萤火果然名不虚传,这是一个温柔的,温柔的足以融化掉任何男人的,女人。
一杯酩酊下肚,身体更暖和了,这就是酒吗,真是好东西啊。
林家是修行界有名的大世家,可以排进前五十,所以家教森严,女孩子是绝对不可以沾酒的,何况林小簪还是修行界最富盛名的九大绝色之一呢。
“还有吗?”
“你要不怕不记得自己是谁,不怕醉的时候被我占便宜,那就要多少有多少。”
“怕是有点怕的,但是也不是太怕,少喝点总没关系吧。”
不知不觉间,小簪姑娘已经把他当成了熟人,朋友了,要么怎么说英雄救美是最容易获得芳心的一种途径,即使不获得芳心,也会让对方放下所有戒备。
吃着烤肉,喝着小酒,两个人像老朋友一样说着自己过去经历的趣事,小簪姑娘的过去自然是一张白纸,但是她有个爱好,就是特别爱听故事,逮到了这么一个好像经历挺丰富的人,那就不能饶了他。
有美女愿意听自己的过去,李文焕自是不会吝啬。将了很多俗世豪门里的趣事。
“我那时候啊,老被嫡系的人欺负打压,有一次她们把我抓住,让我学狗叫。”
“那你学了没?”
“学了,形势比人强嘛,不过我不但学了狗叫,还学了狗咬人,把那个逼我的嫡系子弟差一点咬死。”
林小簪听得一阵小脸煞白,同情心泛滥,当然,她同情的是李文焕。
“他们也太欺负人了,你们庶出的就不抱团反抗么?”
“和我抱团有什么好处啊,家族产业都掌握在嫡系手里,不出卖我就已经算很义气了。”
“真黑暗。”
少女愤愤的评价道,字里行间她也能体会到李文焕童年少年的不易。她赶紧转移话题。
“那你有什么爱好么?”
“我呀。”
李文焕想了一想,一时还真想不起那时候有啥爱好。
“噢,对了,我倒是有个爱好,每次下雨天我都会坐在大门口屋檐下,看那些没有伞的人在雨里鸡飞狗跳,哈哈,太有趣了。”
林小簪抿嘴直笑,这是哪门子爱好啊。”
“你怎么这么坏啊。”
“你听我解释啊,我少年的时候有个浪漫的梦想,我希望在朦胧细雨中遇到一个美丽又温柔的姑娘,然后轻轻的走到她的身边,为她撑开油纸伞,她对我回眸浅笑,我默默送她回家,不用说话就有默契,不用寒暄就能交流,不用表达就可相知,不用刻意就有情意,你说这不美好么?”
林小簪也听的非常神往,不住的点头说道:“那你后来遇到了没?”
李文焕一声苦笑,答道:
“碰到什么啊,看到的不是大婶,就是大妈,所以我爱好才改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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