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萧祁御带着清欢一起睡。
清欢说了很多很多有关前世的事,这孩子记性特别的好,很会表述,讲得还绘声绘色的,帮助他把很多疑惑的点全给理通了。
后来,清欢说累了,靠在她怀里呼呼睡了过去。
萧祁御无比怜惜地盯着这个漂亮娃娃,心头竟隐隐有了一种:这就是我亲生女儿的想法。
真要是能生得这样一个女儿,他会很欢喜的。
大约是因为,孩子的母亲是他心里喜爱的女子吧……若换作是自己厌恶的女子生的,那他对这孩子的感情,可能会变得极为复杂。
这一刻,他似乎能理解父皇了,也能理解父皇对自己的复杂感情了。
抚着孩子那柔软的细发,他心头一片温软。
所以,这辈子,他只会和自己喜欢的女子生儿育女,只有自己真正喜欢的妻与子,男人才会给予他们最真诚的夫爱和父爱。
他的父皇,并不爱任何一个女子,但他却和她们生了那么多子女,可没有一个真正得到了他全心的疼爱。
这是做为父亲的悲哀,也是作为子女的长痛……
所以,萧祁御在这天晚上发了一个毒誓:这辈子,自己绝对不能再走父皇的老路。
半夜。
萧祁御正当好睡时,怀里的小孩突然手舞足蹈起来,紧张地直叫:“不要打我娘亲,不要打我娘亲……娘亲,娘亲……你不要死,你不要死……”
萧祁御立刻惊醒,借着床边的过夜小灯,他看到欢欢额头上全是汗珠子,小脸上尽是惊慌。
“欢欢,你做噩梦了,醒醒,醒醒……”
欢欢醒了过来,在看到萧祁御时,一把狠狠抱住了,哭着叫道:“爹爹,爹爹,我看到娘亲死了……呜呜呜,他们欺负娘亲……他们太坏了,呜呜呜……”
“没事了,没事了!”
他无比笨拙地哄着她。
“以后不会再有人敢欺负你了。清欢,以后,爹爹会保护你的!”
清欢那紧张的情绪,一点一点被捋平了……
四周一下变得无比安静,清欢的呼吸一点一点变得平稳。
萧祁御以为她睡着了。
却在这时,她动了动,抬起小脸,低低哑哑地问了一句:
“爹爹,我想娘亲了!明天,我真的能见到娘亲吗?”
“恐怕得过几天了……欢欢,爹爹改变计划了,你得先留在爹爹这边几天,等爹爹把手上的事情整理好,就带你去找娘亲……”
他觉得,沐云姜见到清欢,极有可能就会把清欢强行留在自己身边,再也不会允许他亲近清欢。
而他要做的事是:让清欢成为自己名正眼顺的女儿,如此,她就不可能再和自己撇清关系……
曾经,他以为他的人生使命是:为师父翻案,恢复其名誉。
但现在,他觉得,他的未来多了另一重使命:守护她们娘俩,更要守护好大凉——大凉安稳,她们娘俩才不至于被战火波及,才能享岁月静好。
第二日,萧祁御把清欢带回了靖北王府,招来府中上下所有人,牵着孩子的手宣布道:
“这个孩子是本王在外认养的义女,今日赐其萧姓,取名清欢,从此便是我靖北王府的小郡主……尔等往后,需尊她为小主,誓要守护她,听明白了吗?”
满府的侍卫行着军中单膝跪地之礼:“是,属下拜小郡主!”
穿着一身白狐裘衣的可爱小女孩,从小就是在军中长大的,看惯了将士们冲母亲行跪拜大礼,如此场合,是见惯不怪的,立刻福了福:
“各位叔叔伯伯们,清欢有礼了,大家都请起吧!你们都是国之卫士,无需向小小的孩童行如此大礼的,清欢实在是受不起……”
那彬彬有礼的样子,立刻招来所有人的喜欢。
雁无痕也在,笑着道:“天呐,王爷,这娃娃太会说话了。您从哪捡来的?”
清欢嘻嘻笑:“我是天下掉下来的小可爱!雁叔叔,您能教我您的雁拳吗?”
“可以呀,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姓雁,还会雁拳?”雁无痕很是惊奇呀。
因为前世,你教过我几招呀!
可这事,她不能说,这是爹爹说的,前世的事,她不能同任何人说起,“自然是爹爹和我说的呀!走走走……我们去练拳……”
清欢是一个开朗的孩子,特别爱笑,特别的有人缘,也特别的天资聪慧,简直可以说是天降神童。
就一天时间,她就和全府二十四个侍卫、小厮全都混熟了,那与人交际的能力,估计全天都城都寻不出第二个来了。
这一天,天都城下了一天的大雪。
这一天,萧祁御在王府的书房内查了一天的账……
这一天,他发现清欢不折不扣就是一个惊才绝艳的孩子……
手下们的禀告,让他有了这样一个认知:
“王爷,小郡主不得了,任何武功路数都一学就会。神童,绝对是神童。”
“王爷,小郡主读书一目十行,还过目不忘。这本事,也太牛了。”
“王爷,小郡主自己做了一个小雷炮,把莲池给炸了。厉害,实在是厉害啊!”
“王爷,小郡主还会下毒,刚把从东宫跑来的内侍官给毒晕了。”
“王爷,小郡主竟还会医术,已经帮内侍官针灸完,那人现已经醒了……”
“王爷,小郡主闹腾了一天,终于睡着了,她怎么有使不完的劲,玩了都一天了,真是要累死我们了……”
萧祁御的府邸从来是肃穆大静的,因为来了这么一个孩子,这一天,王府内充满了孩子的嘻笑声。冷清的王府终于有了一些人气。
萧祁御本以为自己习惯了安静,一定不喜欢那种聒噪的,一天下来,他竟觉得:这样挺好的。
家就该是孩子玩闹的地方,可以许他们肆意撒欢,而不是从很小开始,就得学做一个小大人。
入夜时分,萧祁御去把睡沉的清欢抱回自己的房间,心里深切地以为:
沐云姜肯定很喜欢很喜欢这个孩子,因为她养出了一个才华卓越、又活泼灵动的可爱孩子。
他喜欢极了。
这样一个孩子,他必须早早记在自己名下才行……
也是这一天,他写了一封奏折,将自己收养萧清欢的事,上报给了皇帝,并且坦言,自己病得厉害,此生无其他意愿,只想陪着这个养女长大,再无婚配之念,求成全。
无他,他只是想断了皇帝赐婚之心。
因为之前欢欢说过的:“前世的时候,爹爹你老早就被皇帝赐了好几个侧妃,所以,这一世,你可万万不能再娶小老婆,娘亲最恨娶小老婆了……”
是以,这一世,他不会纳侧妃,静等时机,但为娶她……
本章四千字,明天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