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丰扫视了一眼不远处的伍量等人,摇头叹道:“你真的很快乐,而我所羡慕的,或许也正是这一点。”
秦汉同样沉默了一会,等到开口的时候,依然还是那种有些天真的问题:“你有没有真心的喜欢过篮球?”
王三丰很干脆的摇了摇头:“最初看到有女同学为那些打篮球的男同学们欢呼时,我意识到了篮球可能是一种很不错的耍酷工具,于是我开始接触篮球并最终替代那些男同学成为了整个操场上最亮眼的存在。等到全面素质教育开展之后,我又意识到篮球或许能给我加不少体育分。再到后来的全国少年篮球大赛,开始有人找我拍广告、接代言的时候,篮球对我来说就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工具……”
王三丰缓缓的诉说着,而秦汉也在默默的倾听。
等到王三丰终于说完了,秦汉也全部都明白了:
他不爱篮球,他只爱篮球所给他带来的那些收益,比如欢呼,比如名誉,再比如金钱!
两个小时之后,一群人在奶茶店外分别。
等到回到了住处之后,王江衮忍不住对秦汉问道:“老大,你都跟他说了些什么?你们以前的关系难道很好吗?”
秦汉微微的摇了摇头:“因为我们有着完全相反的观点,所以谈的就多了一点。”
“完全相反的观点?”王江衮一脸的不解,“什么观点?”
秦汉没有回答,他捡起了房间里的一枚篮球,随即沉默的离开房间继而走进了电梯,独自一个人去了酒店的天台。
夜风中,秦汉竖起的食指上,篮球正在不停的旋转着。
秦汉注视着月光下的篮球,嘴角情不自禁的微微抿起。
篮球啊篮球,我好喜欢你!
因为你,矮小的我拥有了快乐和勇气;
因为你,我的双眼变得敏锐灵活精明;
因为你,我跑得更快了也跳得更高了……
不是因为我喜欢牧君彩,所以才想通过你去接近她。而是因为我喜欢你,所在才喜欢上了那个在球场外配兑葡萄糖淡盐水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