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太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她老公死得早,虽然有一副好身板,却不是一个有大脾气的人。
五大三粗的她,其实是个比鸡胆子还小的家伙。那时候在乡下,就是多亏了太太照顾,才没有吃过大亏。
后来老爷发了,太太要走了,她哭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太太就来问她,要不要和她一起走。当个保姆,工作不忙,还能领一份不比白领低的薪水。
她当时就感动地留下了眼泪。太太在的时候。她虽然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寡妇,可薪水丰厚,又只是需要给非常自律的大少爷做顿饭,再带带小姐那样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日子过得比一般的白领还幸福。
如果没有太太,她还不知道会过成什么样子。弄口饭吃都难,别提说把儿子送入帝都最好的学府,现在又出国留学。
太太的恩情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唯一能报答的,就是自己这条老命。所以小姐之前再怎么为难她,她都忍住了。
总想着,小姐是太太的骨血,会有清醒过来的一天。只是每回一想到小姐居然管那个姓汪的叫妈,她就对老爷极度的鄙夷。
自己从前在乡下,就觉得黎芳鸿实在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兔儿爷。
除了脸好看点,会说两句甜言蜜语之外,庄稼地里的活是一样也拿不起来。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
大家都说,太太能嫁给黎家流落在外的大少爷是太太修了几辈子的功德。
可有谁见过,那个破烂到连一张白纸都买不起的家。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少爷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还有那个只能用草纸给穿着草鞋,四处割猪草,却还能考出全年级第一的黎芷明。
那天,太太她刚产下小姐后不久,就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赵妈无比愤懑,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让她的男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地活得像个玻璃柜里放着的洋娃娃。那男人又做了什么,除了会念两句风花雪月,什么都听不懂的酸诗,他什么也不会做,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之前生活这么艰难,让太太身体亏损得那么厉害。太太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表面上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背地里却和那个汪家和别人搞破鞋后,鼻青脸肿地带回个拖油瓶的汪小梅卿卿我我。
不守妇道也就罢了。侯爷又不是不认自己的孩子,好好地云姓不赶紧给孩子冠上,偏偏要跟着母姓,这不是让孩子将来让人戳脊梁骨么?
今天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又或者说是因为昨天给她做的猪肉丸子太合她的胃口了,吃得比平常都多呢!
我的天,如果能天天看到如此乖巧可爱的小姐,她会天天给她做小龙虾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小姐有这样的变化就是好事,今天得跟大少爷报喜,还得给死去的太太上三炷香。去世的太太只有一儿一女,唯一的牵挂也是他们。
至于那个男人,赵妈满面厌恶地“呸”。当年的事,其他人不清楚,她老婆子还能不清楚。太太,就是被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害死的。可惜小姐那时候太小,少爷跟她不敢告诉她实话。后来想说,小姐也已经被带坏了,她不再相信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