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朱厚煜一番热烈的即兴演讲,在场的中下级青年军官听得热血沸腾、纷纷欢呼雀跃,恨不得立刻就为圣天子抛头颅洒热血。
京营的上层军官则隐蔽地撇撇嘴,到了他们这个等级、早就不相信这种漂亮话了,朱厚煜今天就是说出个花来、这帮人也是无动于衷。
朱厚煜的意向听众也不是他们,这些人早就被长期的腐败生活所腐蚀了,想要将京营收为己用、并打造出一支剽悍善战的军队,在场的上层军官迟早要来一次大换血。
相比有着优良传统的文官,勋贵和武将们则更习惯于服从皇权,见天子心意已定、又说得冠冕堂皇,众人纷纷服从。
趁着天还大亮,朱厚煜从三千营中挑选出三千名精壮剽悍的青壮士兵,并有意将年纪和等级较大的军官排除在外,之后从其中挑选出家世足够清白的士兵担任军官,是为选锋营。
朱厚煜需要一支臣服于他个人魅力的军队,这支军队里应该都是容易忽悠、收买的年轻人,最好还是贫民,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他天子的身份和个人魅力。
点齐兵将后,朱厚煜将这三千人的营地独立划分出来、让他们自行休息和处理杂物,夜袭所需物件自有辅兵进行处理。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夜幕的降临了......
“草原上的雄鹰~彼岸的灰狼~嗝!”
军帐中,已经彻底跟部下喝嗨了的拉克申大声哼唱着家乡的小调,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喝得脸红脖子粗,酒量不济者已经喝得躺在地上不住呕吐,引来身边阵阵嘲笑声。
一般来说,拉克申虽然嗜酒如命、但喝酒时总共心里是有数的,属于上一秒喝得晃晃悠悠,下一秒就能提着刀出去砍人的那种。
但明天就是大军发动总攻的时候,小王子对大军在白羊口迟滞如此之久十分地不满,今日清晨派使者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白羊口那股明军异常顽强,就算占了前后夹击的便宜、明天也是预料之内的苦战,必须要事前提振军队士气才行。
想最快地提振士气无非三点:金银、宴饮、女人。
女人和金银拉克申暂时搞不来,他们南下入关就算为了抢这些的,但杀上几百头牲口、让士兵们大吃一顿荤腥还是可以的。
在这种“决战前的狂欢”氛围中,拉克申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开放了酒水,普通蒙古人暂时喝不到,但军官们却是人人有份的,明天还要靠着他们带人往上冲呢。
一个喝得半酣的军官带着副将走出军帐、晃晃昏昏沉沉的脑袋,明天还得带队砍人呢,他可不像里面那群白痴,喝多了早上起来腿都是软的。
不过......为什么他觉得大地在微微颤抖?难道......
怎么可能,绝对是自己想多了,如果是军队想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起码也要几千名极速奔驰的骑兵......
军官与副将对视一眼、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还没等他们做出反应,一个黑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抓住军官。
“快......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