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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王喜好美色,在万年前的封建社会里,他与古代饶思想有异曲同工。
陶雪开始见到丧尸王,差点吓得尿裤子,里,这个男人是丧尸王,凶狠狠辣,见丧尸王盯着她的眼睛色眯眯的,她也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很漂亮,起顾雨笙那个女人差不了多少,这最让她满意的地方,看的时候,她讨厌死这个顾雨笙,嚣张无脑还傻白甜,要不是有她哥哥,她早死得不能再死了。
丧尸王看她的眼神,不会是喜欢她吧?
想到这里,陶雪的心充满自信与虚荣,她有美貌,有实力,哪一点不必的女主(顾雨笙)好?
哼,我要逆袭成为女主,把所有人在踩在脚下。
顾云暮那样的优质男怎么能在嚣张跋扈的顾雨笙手烂掉?作者是个脑残,那样的傻白甜还能当女主?真是太可笑了。
只要强大优秀的女人才配得能如神祗般的男人。
顾雨笙这些暂且不知,算知道了,她也不会怎么样?以为她会这么蠢让两个生注定在一起的人,关在一起吗?
太无知了,她像那样无脑且傻白甜?拜托,她很霸气的。
像陶雪那样的穿书者,无非是看不惯里的女主,想要取而代之,根据她丰富的经验,那绝壁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
逆袭是那么容易的吗?太真了,也只有她自己这种聪明绝顶,实力牛***的大反派才能做到。
男女主这么搞了,凭丧尸王高强的能力不怕逃不出去,陶雪不愧拿男人有一套,使出来欲擒故纵策略。
对丧尸王不冷不热,有时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让丧尸王多年没开荤的身体都按捺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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