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然仔细一瞧,嗤笑出声,“大大人当真是在欺负民女无知,这哪里像凶手,连个人都不像啊。”
只见画中人生就一副成年人的躯体,却四肢短小瘦弱;白发丛生,神情哀伤,却双目圆睁,口水横流,露出孩童一般贪婪的馋相。
“我倒觉得挺像。”卫奕偏头看向画像,一本正经。
从义庄回来的路上,他已经疑窦丛生。
根据仵作进一步的验视,李心仪确系被人用绳索勒劲窒息至死,不过,勒痕不止一道,而是一共七道,深深浅浅,长长短短。
七道!
整整七道!
凶手就是一心要取李心仪的性命啊!
既然如此,第二个疑点又出现了。
凶手既然一心要取李心仪的性命,为什么先后勒了七次?
李心仪是个富家小姐,经丫头证实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女子,所以,凶手如果得勒七次才能致李心仪于死地,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本身手脚有残疾,使不上力气,二是凶手的身高、力气比李心仪更小,还是个孩子。
可是他很快又推翻这两种可能。
这次犯罪明显是有计划而来,绝不是一时兴起。
凶手带去的作案工具除了有事后被清理走的绳索,还有清理不走的木炭。
绳索用来杀人,木炭则用来塞住李心仪的口舌,防止她呼救引来李家下人。
只是,凶手忽略了八月高温天气加速了尸僵的发生,当凶手从行凶的激情中回过神来再去取出塞在李心仪口舌中的木炭时,早已僵硬的下颌关节阻止了他。
所以,如果凶手本身手脚有残,为何不干脆选择一种更为稳妥的方式杀死李心仪——比如投毒,比如使用利刃——而偏偏选择了一种他最不擅长又最容易失败的方式?
凶手能够精心选择作案时间,周全考虑行凶工具,为何在杀人方式上如此不谨慎?
不合逻辑。
凶手显然并非手脚有残之人。
那么第二种情况,凶手会是个孩子吗?
他认为不太可能。
凶手行凶之前有明确的杀人对象和计划,行凶过程中表现出嗜血无情,行凶之后又从容不迫地清理现场。
这般冷酷,这般淡定,这般老练,就是一个成年人也做不到,何况一个孩子?
他始终觉得其中一定有什么是他没有理顺的。诡异的勒痕,成为第二个疑点。
矛盾的行为则是第三个。
据仵作查看死者尸斑发现李心仪并非躺在床榻上遇害,而是坐着被勒死后再被移尸到床上。
如果说凶手行凶后清理现场是出于自保的考虑,那么对李心仪做的事情是否太多了?
先是移尸床上,然后擦拭整洁面容,又以绢帕盖住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