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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里晨曦也没闲着,他虽然昭告众人三日后没看见皇上皇后就放火烧城,但又感觉三日实在是太久了,迫不及待想来点开胃小菜。
第一天,他派人将宫女太监和侍卫的尸体通通搬到大街上。
晨曦坐在一旁高台的椅子上看着一车又一车的尸体运过来,直到堆成了一个小山包,他皱眉问:“那日我亲手杀死的六王尸体怎么没在里面?你们把他漏掉了?”
手下急道:“未曾遗漏,宫里死的那些尸体都在此处了,或许是堆在下面没看见?”
晨曦摇头,他的眼力甚好,不可能连个死人都看漏了。
东子墨要么没死,要么尸体被人运走了。
总之没在此处。
他挥挥手,“算了,反正他就算活着也掀不起什么大浪,来,把这堆尸体都给我烧了。”手下面面相觑,底下的人议论纷纷。
在月华死人如果失去尸首会变成孤魂野鬼,不能投胎转世,永世在人间徘徊,直到魂魄消散。
这算得上是一种残酷的惩罚,可谓是杀人还要诛心。
有一大汉看不下去,呵斥道:“不管你是谁,与我们月华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可也不必让人家永世不得超生吧!太残暴了。”
底下人纷纷附和,“是啊,何至于此啊,这位公子,你还是给自己来世积点德吧!”
一位老婆婆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扑到那堆尸体中,找出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宫女抱在怀里,边哭边喊,“我的小孙女,奶奶的心肝宝贝,你怎么躺在这里啊,你让奶奶后半辈子怎么活啊!”
见此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众人唏嘘,其中有一人认得这个白发老婆婆,她不禁道:“这人不是我家附近那位钱婆吗?哎呦死的竟然是她的孙女,真是可怜。”
“钱婆?您给说说呗。”
“钱婆就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那个寡妇啊,她这辈子活得可惨了,十岁被家里人赶出来,十六岁嫁人。”
“后来丈夫死了,她一个人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女儿十岁时掉到河里没能救活,儿子活到二十五岁参军死在战场上,儿媳妇带着全家的财产跑了,只留下一个孙女。”
“她将孙女送进宫,俺们都说她以后要过好日子了,可没曾想唯一的孙女也死了,唉,真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众人道:“哎呦那可真是够惨,可怜呐,这可怎么活得下去哦。”
钱婆搂着孙女颤颤巍巍的爬到晨曦跟前,哀求道:“大人,大人,求求您行行好让老婆子我将孙女带回去吧,这孩子从来没做过坏事,她不能变成孤魂野鬼!”
众人也哀求道:“是啊,你就可怜可怜这位老人家吧。”
晨曦环顾四周,见人人都期待的看着他,于是他勾起一抹暖暖的笑,轻声道:“不行,我偏要她不得超生,一个老婆子和一个小宫女是死还是活干我什么事?我凭什么手下留情。”
众人一愣,道:“起码你也是个人呐,竟然能做出这么麻木不仁的事情。”
晨曦漫不经心道:“把那尸体拖回来,一起烧了。”
“是——”
两人从钱婆手里抢夺尸体,竟有一人出手阻拦,他手中拿着长棍将他们打倒,义正言辞道:“我朕某行走江湖最见不得的就是你这种欺负弱小之人,小子,你可敢下来与我一战!”
众人见他英勇出手,甚至敢对上位者宣战,不禁拍手叫好,“朕兄大义,我等佩服!”
晨曦笑了,“你要跟我打?好,我奉陪!”他从台上一跃而下,稳稳当当的站在挑战者跟前,开口道:“刀剑一出,生死不论,你可准备好了?”
那人哈哈一笑:“当然,我让你三招,别说我欺负人。”他比晨曦高上一个头,身材也几乎是他的两倍,相比起来晨曦就是一只弱不禁风的小菜鸡。
晨曦愉快的说:“好啊~”说罢,长刀出刃,风驰电掣间将身前人的脑袋干净利落的斩断。
甚至他们都不知道他是怎样出手的,一眨眼,那位朕姓大侠的脑袋就掉了下来。
晨曦用布擦了擦脸上的血,轻声道:“还有人要见义勇为吗?我随时奉陪。”
无人再敢说一句话,吐一个字。晨曦嘲讽看着他们,轻飘飘坐回椅子上。
“烧。”
当日一场大火烧得满城都是尸体的难闻气味,那气味充斥在所有人的鼻尖,烧毁了众人的英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