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璟之淡淡一笑:“快吃吧,买了好一会儿,再不吃面该坨了。”
方菲赶紧打开尝了一口:“师兄,面吸满了汤汁,但又留有嚼劲,真的很不错哦!”
又尝了块猪脚:“先炸再卤的猪皮特别软糯,入口即化,师兄,你肯定是重度猪脚爱好者,才会找到这么好吃的一家店。”
周璟之唇角的弧度加深了些:“你喜欢的话,明天再给你买。”
“会不会太麻烦?”
“不会,顺带的事。”周璟之顿了顿,补充道,“反正我也要吃的。”
随后,方菲开始专心吃面,周璟之则拿起手机,给群里推荐了这家猪脚面店铺的群员发了专属红包。
收到红包的群员连忙领取,并发了个跪谢的表情包,有个和周璟之的关系较为要好的人在群里开腔:“我记得你不吃猪脚,甚至连猪肉都不怎么碰的,怎么突然 兴趣大变?”
群员甲:“这饮食习惯除了遗传,就是在小时候养成的了。成年男性饮食爱好大变,大概是因为爱情。爱情会让人变得极具包容,可能是周少的女朋友喜欢吃猪脚呢。”
群员乙:“这话有些道理,我以前特别讨厌榴莲味儿,觉得特别的臭。但后来交的女朋友是重度榴莲爱好者,还特爱吃完榴莲后和我腻乎,时间一久,好家伙,我竟然爱上了,即便后来分了手,我这爱吃榴莲的毛病也没改。”
群员丙:“果然人类不能少了爱情,还以为周少能别具一格、超凡脱俗呢,现在看来周少也即将成为爱情的傀儡。”
……
……
群员发言越来越离谱,全拿周璟之打趣,他直接关闭手机,眼不见为净,继续画图。
方菲吃完面,也快速投入到工作中。
两人都处在创作的最佳黄金期,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能迸发出新的火花。
而且很多时候他们都不需要说话,一个眼神就会精准领会对方的意思,这令他们的工作效率出奇的高,别人可能一个月甚至半年都无法完成的作品,快的时候他们一小时就能搞定。
有时候状态极好,为了不让流感流逝,他们还会通宵达旦。
最终总算在与傅荆川约定的最后一天,准时截稿。
方菲在平素的时间里,是美丽迷人的,而工作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会发光一样璀璨耀眼。
只是她对自己的这一切一无所知,但工作的时候她会彻底忘掉世俗的烦恼,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去想那日在山林里的事情。
可现在突然闲下来,那些记忆带着恐惧,又向她裹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