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鄂顺,是南伯侯的鄂崇禹之子,家乡在美丽的南都,是个很漂亮的地方,我非常喜欢我的家乡。
身为伯侯之子,我的童年很快乐,也很幸福。
直到十岁那年,朝歌来人选质子,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
无奈之下,我只能收拾好行囊,乘坐马车去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朝歌。
在那里,我认识了自己的好兄弟姜文焕,也认识了自己心爱的女孩。
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家里女扮男装抛弃到了朝歌,我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明明那么可爱。
小的时候我一直把她当做弟弟看待的,我在家中一直是独子,孤独惯了。
来到这里之后有了朋友,也有了弟弟还不错,偶尔还能去太子宫看看姐姐,也能逗逗自己的小外甥、小外甥女。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们也一天一天的长大。
突然有一天弟弟变成了妹妹,我却不是第一个发现的。
不过,我不在乎谁是第一个知道的,我只在乎她会不会因此有危险。
幸好,幸好那个人是姜文焕。
从那以后,妹妹亲近的人就又多了一个。
吃醋吗?当然吃醋了。
可是我不想让妹妹难堪,所以只要妹妹不主动开口,我就装作永远都不知道。
妹妹长大后,一天比一天的漂亮,漂亮到几个小伙伴都察觉到了她。
她腼腆容易害羞,却又是那样的果敢,那样的坚韧不拔。
这样的人,赢得了所有人的喜欢,我也不例外。
我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喜欢,不希望它们变成对方的烦恼。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她,妹妹也逐渐和其他人亲密了起来,她不再是我一个人的妹妹了。
心里的醋瓶终究还是被打翻了,我再也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感情。
我做了一件无比拙劣的事情,我欺骗他年幼无知,把自己的家传玉佩送给了对方。
还哄骗她跟自己回南都见父母,我想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