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若依然本能点头。
闫先生见容若承认的时候一边的容城神色如常。作为兄长,居然就这样坦然接受了还在上高中的弟弟早恋?这家里人都如此心大?还是......
闫先生忍不住八卦一番,他指容城,问:“有女朋友没?”
容城倒是给摇头了。
闫先生不死心,追问一句:“分手了?”
容城露出一个无语的表情:“没有。从来没有。”
闫先生打量容城的脸,看一遍,又看一遍,难以置信道:“不像啊......”
容若解释说道:“我哥特别受欢迎,女友粉可多了,所以反而不好谈恋爱。”
闫先生一脸‘不懂你在说什么’的表情。
容若解释:“我哥哥在社交网站上挺出名的。所以也麻烦。他如果谈恋爱,女朋友肯定会被扒的干干净净的.......没有强大心理承受能力的和真爱足够的,也不会和我哥谈恋爱的。”
闫先生消化半天,艰难理解一番,说道:“所以你哥是个明星?”
容若觉得越说越远了,直接说道:“我哥是校草。不过这个校草所有大学的妹子都知道。”
明白了。闫先生叹了口气。他又飞快溜了一眼容若的脸。容若不过是输在了年纪上。再过几年,只要正常发展下去,没有走歪,他的孙女箫小小的压力就会与日俱增。到时候,就算是两人没有闹主要矛盾,也会因为外界压力而烦恼多多吧?
不过早恋就是早恋。谈个恋爱而已。他的小孙女和眼前的少年都没有想那么多。他一个老头子,扯那么远干嘛。
还是那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
闫先生瞪了容若一眼:“不许欺负你的女朋友!”
容若被吓一跳。慌忙点头。点完头才寻思问一句:“给我女朋友补课布置课外功课算吗?”
“不算。”
甚至可以多布置点。
......
一个月。如今还未过半。容若出了医院,路过一个商场的玻璃,左右打量自己的脖子。左看右看。确实好了很多。至少那手痕是看不出来了。但是脖子上这一圈红痕,还是会很吸引路人眼球的。容城给他想了个主意:“不如你买个耳机戴上?我觉得能挡一点。”
虽然会给人这个小孩在故意装酷。
不过也比给人这个小孩是个小混混来的好吧。
于是也行。
就买了个耳机。
说是买,但是忘川途的东西,能用什么钱?也就是走个形式。挑了就走。
中间有个插曲。就是容城似乎认识那个店员。容城眼神玩味,似笑非笑盯着那个店员不放。又不像是熟人的眼神,可是也不像是仇人。
那个店员模样长得好看,乖巧。一双眼睛很是有神灵活,充分把当下“惊慌失措”,“竟然是他”和“赶紧躲开”这一系列的情绪产生和转变演绎的淋漓尽致。
简直就是个天生的演员。
而看那个店员骨架也非常完美。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也有肉,骨相漂亮,肌肉听话,虽然穿着普通的员工衬衫带着蓝帽子,大概故意为了躲避容城,帽子压得很低,露出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睛。还是在一群店员中十分的显眼。
那个时候的容城像一只猫,产生了逗弄老鼠的恶趣味。一直在原地盯着那个店员不放。盯到人家躲进了里间。
容若不动声色旁观了这一切。出来之后没忍住问容城说道:“你认识啊?”
容若想了想都觉得不该:“你和我都是第一次入鬼界啊。难道他是你在人世间的熟人?”
容城笑,说道:“这里是九方世界亡魂的中转站,哪里能巧合到这种程度?”
那容若就不明白了,他追问道:“那你刚刚在干嘛?那个店员得罪你了?”
容城问他,说道:“你还记得不记得,我说我好像喝多了,欺负了一个店员?”
容若记得,点头。
容城说:“那个就是。”
容若睁大眼睛,说道:“可是他好像是孟婆啊。”
容城耸肩:“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