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身风尘一脸冰霜,南慕春忍着周身的疼痛,找了家客栈安顿了下来。
既然到了这里,就算有人追来她也不怕了,她需要喘上一口气。
不会让如此狼狈的自己出现在人前!
七八天没有换洗过衣物,也没有清洗过自己,就算是春寒陡峭的季节,她也知道现在的自己必然狼狈不堪!
购置了一身衣物和擦伤药,还买了一个篮子和几尺布,准备给狐狸做个宠物窝。
回到客栈从头到尾洗了一遍,把狐狸也洗干净,才处理血肉模糊的大腿两侧。
疼痛让她保持清醒,没有因来到国都而思维混乱,很冷静的处理好伤口。
现在就算喊疼也没有人安慰,何必浪费力气和表情,所以除了呲咧几声,她眉毛都不动一下。
一路风霜夜露,孤身一人踏马飞驰,穿州过省,防歹徒避山贼,一根弦绷了七天八夜。
炼了她的意志也炼了她的疼痛神经端,似乎她比任何时候都能耐疼。
有些成长需要半辈子,有些成长只要一下子!
不管是半辈子还是一下子,成长都是要付出代价,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冷暖只有自个知,疼痛也只有自个受!
她明白过来却不知道是否太迟,本来以为会难以成眠,结果因为奔波数日加上极度缺眠,粘到枕头没一会就睡着了。
一觉到凌晨,醒来看着窗外未亮的天色,翻转几回再也睡不着。
这里就是大庆的国都,皇城,权贵聚集之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南慕春坐了起来,周身酸疼,大腿更是钻心的难受,找来药膏再涂了一次,强迫自己打坐运气修炼,进入忘我之界。
运气一周后,天色已经大亮,她起了床,用过早膳,向客栈老板借了针线回房。
很用心的用布把竹篮里外都包了起来,做了一个桶型抽绳收口,在不明显处留好通风位置。
这样把小红狐放进去它就舒服多了,四肢能伸展,还不容易被人发现,自己携带也方便,就像提着篮子逛街购物一样。
还好小红狐体积小,养了一年有余还是跟当初那模样差不多,也是奇怪,这狐狸好像都不长个一样,或许血红狐本身就长这么大?
南慕春懒得深思,把它放进篮子,看到它咧着嘴,就知道它很满意。
本应是山间灵物,因为跟着她,却时时要缩卷潜伏,真是委屈这只灵狐!
拎着篮子刚要出门,想了一下还是把头发盘起来,蒙上面纱才走出客栈。
毕竟是国都,比她去过的州城都要热闹,商业繁华,行人如织,要是没有那场战争,从这里看,南慕春会觉得这个国家真的是一片盛世。
但是她见过边境流离失所的难民,见过入侵者的残暴,见过浴血奋战的护国之人。
此时再看到眼前这些繁华就显得很是可笑,但是这些又与她何干?
唇边隐下一丝嘲讽,面纱之下谁也看不见,只有那双清澈的美目泛起少有的凉薄。
昨日入城后她就打探到睿王之子住在昔日睿王在国都的府邸。
距离她住的地方只有一街之隔,她特意选择在这里落脚,就是因为只要走十几分钟就可以到达她想去的地方。
她提前跟血红狐低声的打招呼:“等下不管你闻到什么熟悉的气息,都不要出声骚动,乖乖的待在篮子里,回去我就给你买兔子肉吃。”
篮子里的狐狸动了一下回应,没有出声,表示它知道了。